专访丨邬贺铨院士谈网络安全新风险应对: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网络攻击重点,勒索病毒上升为主要威胁,数据安全问题频发。面对这些新的安全风险,各方应该如何应对?
7月2日至3日,以“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为主题的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在杭州、北京两地同步召开。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咨询委员会主任邬贺铨在接受光明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键基础设施被攻击有各方面原因,比如,一些黑客组织为了经济利益实施勒索,这种状况已经上升为重要安全事件,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邬贺铨建言,应对关键基础设施攻击或勒索病毒状况,一方面要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在这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的制度,如何全面地、认真地执行这些制度要求,是保证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性的一个前提。
“除了技术手段,还要考虑管理手段。一些关键基础设施本来完全是外网隔离,但由于一些人为操作不慎,导致了在外网上的U盘把木马病毒带到了内网,导致关键基础设施受到攻击破坏。”邬贺铨说。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王一涵
采访、撰稿:姚坤森、孔繁鑫
摄像、后期:曾震宇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